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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唐山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8/5/8 17:35:48
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第四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唐山会计培训班小编下面通过案例与大家进行探讨:
因此:
待抵扣进项税额不仅是一般纳税人的专属科目了,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也要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案例一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
问题:
我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份从开发商手中购买一套办公用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金额1000万元,增值税额100万元,如何账务处理?
(1)当月认证时
借:固定资产—办公用房 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万元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额 4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100万元
(2)第13个月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0万元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0万元
案例二取得不动产在建工程
问题:
我们是一家加工制造配件的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今年为了建造新的厂房,购进工程用材料,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金额比较大,请问能否认证抵抵扣增值税?一次性抵扣还是分期抵扣增值税?
答复:
可以认证相符后抵扣增值税,应分期抵扣增值税。
(1)当月认证时
借:在建工程—工程材料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万元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额 4万元
贷:银行存款 110万元
(2)第13个月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万元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万元
案例三处于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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